2024年4月15日 星期一 15時17分42秒
12月23日,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告關于原告廣東制造有限公司樂清分公司與被告樂清市惠X電器有限公司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一案判決原告勝訴!
被告樂清市惠X電器有限公司未經許可,制造、銷售專利號為ZL202030181406.0,名稱為“紐子(2)”的外觀設計專利權產品的行為,侵害原告上述專利權的產品,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3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23年8月22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庭審現場,雙方委托訴訟代理人結合證據針對被告銷售的產品是否侵權充分陳述了各自意見。
經法庭審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法院判決被告樂清市惠X電器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制造、許諾銷售、銷售侵害專利號為ZL202030181406.0,名稱為“金屬紐子開關(2)” 的外觀設計專利權的產品,并賠償原告廣東藍波按鈕制造有限公司樂清分公司相關經濟損失。
至此,這宗關于外觀專利的侵權訴訟案件告一段落。每個企業都要有尊重他人知識產權、保護自主知識產權的意識,如有發現侵權行為,我們將維權到底,絕無姑息!